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行政院令下載 瀏覽次數: 2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1-0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歷史學科中心與臺灣考古學會聯合辦理「高中生來微考古」課程設計工作坊(臺北場),鼓勵歷史科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稱教師支持中心)113學年度第2學期「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2025-02-1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度提升高級中 等學校學生職場英語文能力體驗課程學習活動實施計畫」之「113學年度職場英語文教材徵稿計畫」報名資訊, 鼓勵相關教師踴躍報名參加。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