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行政院令下載 瀏覽次數: 11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1-0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歷史學科中心與臺灣考古學會聯合辦理「高中生來微考古」課程設計工作坊(臺北場),鼓勵歷史科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相關內容中央每年9月21日舉辦國家防災日宣導活動,特於9月辦理「地震防災與居家風險管理」融入教學教師研習,加強防災觀念宣導,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2024-08-22教育部辦理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請本校及所屬人員踴躍報名。202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