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行政院令下載 瀏覽次數: 109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1-0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歷史學科中心與臺灣考古學會聯合辦理「高中生來微考古」課程設計工作坊(臺北場),鼓勵歷史科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相關內容國家教育研究院於113年初完成12部「閩東語教學媒體影片」,鼓勵師生參採運用。2024-05-29弘光科技大學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辦理「2024長期照顧永續 發展論壇-社會責任與價值實踐」論壇,請踴躍投稿。202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