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發布令附件,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公文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1-11-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2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下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3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1份相關內容113年4月9日星期二高一學生實彈射擊體驗停課公告2024-03-27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向學生收取代收代辦費用會議紀錄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