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發布令附件,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公文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1-11-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2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下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3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1份相關內容教務處公告-6月1日畢業典禮,第8節課輔暫停實施2023-05-29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辦理之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