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2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0156452ba0c_attch6下載 瀏覽次數: 175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1-11-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防部「111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相關內容1120602學生專車路線表調整2023-05-30雲林縣政府辦理113學年度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請於113年9月26日(星期四)前完成報名作業,逾期視同放棄比賽報名(113年9月26日截止)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