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2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0156452ba0c_attch6下載 瀏覽次數: 183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1-11-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防部「111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相關內容轉知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分區會議(中區)案,請有意介聘之教師踴躍參加2025-01-09113學年度學習歷程檔案觀摩獲獎名單202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