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2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0156452ba0c_attch6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1-11-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防部「111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A號令修正發布,附發布令影本1份相關內容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焦點解決短期諮商模式在性別議題個案上的運用』實務工作坊2024-10-26「113年中小學媒體素養教師研習計畫」1份,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