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

有鑑於特殊教育法於 民國 98 年 全法 修訂迄今已逾 10 年,雖已逐步改善特
教整體績效,惟社會環境迅速變遷,為 因 應 時代潮流推進所產生之特殊教育思
潮轉變 ,如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之訂定、身心障
礙者權利公約 CRPD) 及 兒童權利公約 ( 中 有關達成身心障礙兒童權益要求
等 ,有必要進行特殊教育法全文之修正 。 為廣泛蒐集各界意見,規劃分北、
中、南 、東 4 區各辦理 1 場分區公聽會,以廣徵博議、察納雅言,作為擬訂特
殊教育法修訂草案之參據。


本次修法重點包含強化融合教育之概念、提升對特殊教育學生之支持、強
化地方政府與學校特殊教育實施成效、精進特殊教育師資及課程、強化特殊教
育學生就學及輔導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