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自111年1月1日生效教育部 函下載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111.1.1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0-0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羅東高級中學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將辦理價值思辨系列-「動物福祉的12堂課」(線上課)線上視訊研習, 請教師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行政院110年8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5821號函修正之「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及修正對照表(更正版)相關內容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7.83%及10.16%2021-11-19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3學年度第1學期「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