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教署公告110.8.24-110.9.6疫情警戒標準為二級請持續配合防疫措施110.8.24-110.9.6維持疫情警戒為第二級請配合防疫措施下載 瀏覽次數: 90Post author:hlvs398Post published:2021-08-31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宣導資訊 / 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舉辦110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繪稅圖卡不卡卡」租稅宣導活動下一篇文章111年報考軍校正期班、士官二專班及志願士兵宣導相關內容「2030雙語政策─提升本國籍教師英語及雙語教學能力─選送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海外短期進修及國內研習計畫─114年度海外短期進修簡章」1份,詳如說明2024-12-26114年1月24日制定公布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及同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 組織法」第3條條文、「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第9條條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業經行政院定自114年9月9日施行,並於114年6月18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420010411號令發布。2025-06-30
114年1月24日制定公布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及同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 組織法」第3條條文、「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第9條條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業經行政院定自114年9月9日施行,並於114年6月18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420010411號令發布。202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