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教署公告110.8.24-110.9.6疫情警戒標準為二級請持續配合防疫措施110.8.24-110.9.6維持疫情警戒為第二級請配合防疫措施下載 瀏覽次數: 31Post author:hlvs398Post published:2021-08-31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宣導資訊 / 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舉辦110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繪稅圖卡不卡卡」租稅宣導活動下一篇文章111年報考軍校正期班、士官二專班及志願士兵宣導相關內容轉知公益財團法人日本臺灣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第7屆(2023年度)臺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簡章」2022-11-30111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不招收轉學生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