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3下載 瀏覽次數: 18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10-2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 案」,自即日生效。下一篇文章轉知-113年3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相關內容「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英語文學科中心112學年雙語教學系列講座(第1場)線上研習」實施計畫乙份,敬邀本校英文教師及對雙語教學有興趣之學科教師參加。2023-12-26為配合「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注意事項」停止適用,相關函釋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