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3下載 瀏覽次數: 28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10-2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 案」,自即日生效。下一篇文章轉知-113年3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相關內容轉知-檢送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80週年校慶第21屆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1份,敬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單位,並鼓勵本校校友踴躍推薦參加遴選2026-01-20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規定辦理2024-10-0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規定辦理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