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依教育部114年5月15日臺教會(四)字第1140051804號函辦理。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0051804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本文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下載Post author:主計室Post published:2025-05-19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主計室 / 教職員公告 / 法令規章 / 行政單位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4學年度特色招生(畜產保健科)術科成績公告下一篇文章114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簡章相關內容教育部「中小學數位教學指引1.0版」1份,請參採運用。2022-10-12農曆年前畜保科實習產品販售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