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1131105-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下載教育部函及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13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11-0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下一篇文章知名精神科鄧惠文醫師於 Hahow 好學校最新線上課程「日常生活的榮格心理學」公教人員購 課折扣優惠代碼,及雙11全站購課優惠活動資訊。相關內容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所稱「公職」,不包括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2022-09-05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測模擬考 各類各科詳細範圍表及日程表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