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1131105-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下載教育部函及修正規定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11-0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下一篇文章知名精神科鄧惠文醫師於 Hahow 好學校最新線上課程「日常生活的榮格心理學」公教人員購 課折扣優惠代碼,及雙11全站購課優惠活動資訊。相關內容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2021-10-27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