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1131105-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下載教育部函及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29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11-0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下一篇文章知名精神科鄧惠文醫師於 Hahow 好學校最新線上課程「日常生活的榮格心理學」公教人員購 課折扣優惠代碼,及雙11全站購課優惠活動資訊。相關內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華人資訊語文競技與創意設計大賞─2023(第十二屆)專業英(日)文詞彙與聽寫能力大賽」,鼓勵師生報名參加。2023-08-23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