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團體組場地變更 案依據本府113年9月11日府教社一字第1132444947號函(諒達)辦理。二、本(113)學年度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團體甲、乙、丙組於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辦理,場地原規劃於公誠國小活動中心,為提供更適宜之比賽場地、進出動線及參賽團隊休息空間,故團體組賽事調整至石榴國中體育館辦理,請協助轉知相關人員。 瀏覽次數: 262Post author:hlvs302aPost published:2024-10-28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學生訊息 / 宣導資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辦理113學年第一學期雲三區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下一篇文章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縣113年度臺灣閱讀節活動~「大家一起來說故事比賽」相關內容財團法人金車文教基金會發佈「2023金車曙光寒假物資贊助計劃」2022-11-01【轉知】文化部114年文化幣領用期限將於114年12月31日屆期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