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團體組場地變更 案依據本府113年9月11日府教社一字第1132444947號函(諒達)辦理。二、本(113)學年度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團體甲、乙、丙組於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辦理,場地原規劃於公誠國小活動中心,為提供更適宜之比賽場地、進出動線及參賽團隊休息空間,故團體組賽事調整至石榴國中體育館辦理,請協助轉知相關人員。Post author:hlvs302aPost published:2024-10-28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學生訊息 / 宣導資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辦理113學年第一學期雲三區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下一篇文章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縣113年度臺灣閱讀節活動~「大家一起來說故事比賽」相關內容第1131015梯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第1131010梯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敬請學生踴躍參加2024-08-27學生專車車費逾期繳費方式202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