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欲申請114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校長)同仁,請於113年9月23日前填寫並陳核本校教職員退休申請書,並於 9月30日前檢齊證件送人事室辦理,請查照。公告版-1140201退休申請事宜下載附件1-教職員退休申請書下載附件2-教育人員退休案證明文件檢核表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9-16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113年9月4日生效下一篇文章經濟部所屬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3年新進博士級職員甄試相關內容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2年8月9日發布2023-08-25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規定辦理2024-10-0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規定辦理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