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1130903-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下載勘誤表下載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9-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113年8月26日生效下一篇文章10/29-10/30辦理高三學測第三次模擬考,請高三孝同學認真準備相關內容教育部「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計畫書,鼓勵同仁踴躍參加。2023-05-18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7.83%及10.16%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