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1130903-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下載勘誤表下載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下載 瀏覽次數: 218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9-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113年8月26日生效下一篇文章10/29-10/30辦理高三學測第三次模擬考,請高三孝同學認真準備相關內容雲林縣政府辦理112年度英語學藝競,鼓勵學生報名參加。2023-09-13113學年度商借教師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202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