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編撰「因應學校與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與解決方案案例手冊」旨揭案例手冊電子檔已置於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站(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600/Default.aspx)之「教師工會及團體協約」項下1130422-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編撰「因應學校與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與解決方案案例手冊」下載教育部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4-23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三期末考試科目時間表(0422更新) 請留意,紅色字體為更新處下一篇文章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幸福有晴天」單身聯誼活動實施計畫1份相關內容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2023-12-13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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