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性騷擾防治準則及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查照。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13年3月6日衛部護字第1131460236B、1131460197D及1131460197E號函及教育部113年3月11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025789號函辦理。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4-04-19Post category:宣導資訊 / 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2年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含國小、國中及高中版本)下一篇文章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發布相關內容雲林縣113年「縣長盃」硬筆書法比賽實施計畫(含初賽題目與初賽稿紙格式), 鼓勵報名參加。2024-10-25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及第47條之1,經行政院於110年8月23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5012號令,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