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競賽期間公假案,請查照。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公假資訊如下:

(一)公假日期:

1、團體中區決賽:113年3月1日(星期五)至3月12日(星期二)止。

2、個人全區決賽:113年3月16日(星期六)至3月27日(星期三)止。

(二)公假地點:

1、團體中區決賽:苗北藝文中心、苗栗縣立體育場。

2、個人全區決賽:員林演藝廳、彰化演藝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南北管音樂戲曲館。

(三)公假人數:請依實際情形本權責核定。

三、請確實詳細參閱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相關訊息請逕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專屬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