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3年1月5日生效本次修正為刪除生育補助限制: 支給對象及條件「(二)本人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繳付保險費未滿二百八十日分娩或未滿一百八十一日早產。」之規定。1130131-修正「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3年1月5日生效下載行政院函下載修正婚喪生育補助表下載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25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2-1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內政部警政署函送「113年此情此警.心動時刻」單身聯誼活動計畫下一篇文章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分區資源中心閱讀推廣講座:《職場文書處理技能提升》、《微綠角落-鐵罐多肉植物組盆環保綠美化》,請踴躍參加。相關內容114.11.07(五)辦理高一、二抽考(國英數暨專業),試題卷請於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交教務處,請註明考科節次,以方便製卷彙整。逾期交卷者請自行列印全班考卷,數量為該班級人數多加3份,感謝配合。2025-10-27轉知中興大學辦理113年「中興有你,星心藝美麗」單身聯誼活動訊息2024-08-23
114.11.07(五)辦理高一、二抽考(國英數暨專業),試題卷請於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交教務處,請註明考科節次,以方便製卷彙整。逾期交卷者請自行列印全班考卷,數量為該班級人數多加3份,感謝配合。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