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8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236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說明:一、依教育部112年12月8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236D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遲筠小姐(電話:02-77367853)。教育部令-1下載教育部令-1下載修正條文下載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3-12-1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執行辦公室與健行科技大學共同辦理「全國高中職教師能源載具暨電動機車研習課程」,歡迎教師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職前與在職教師AIPACK課程推動與教學能力提升計畫」研究基地學校實施方案及申請書各1份,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與。相關內容「教育部受託辦理113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命題範圍建議表修正版,詳如說明。2024-02-21111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202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