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1121024-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下載行政院函-2下載 瀏覽次數: 8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10-3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2學年度畢業班生活照/團體照拍攝時間表下一篇文章國教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並自即日起實施相關內容雲林縣政府有關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業已公告於114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2025-09-08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轉型正義教育教案徵選計畫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