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1121024-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下載行政院函-2下載 瀏覽次數: 16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10-3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2學年度畢業班生活照/團體照拍攝時間表下一篇文章國教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並自即日起實施相關內容轉知雲林縣政府與連江縣政府114年「當美酒戀上咖啡,與愛情邂逅」未婚公教員工環境教育聯誼活動實施計畫,請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2025-03-24轉知-114年9月24日「公教個人專戶制自主投資線上宣導講習會(第4場)」一案。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