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1121024-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下載行政院函-2下載 瀏覽次數: 141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10-3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2學年度畢業班生活照/團體照拍攝時間表下一篇文章國教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並自即日起實施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內公私立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提供公務人員進修語言課程優惠方案2025-03-05轉知國立臺灣圖書館辦理「114年度下半年臺灣學系列講座」相關訊息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