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8月7日師大心測中字第1121021506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工作,請貴校轉知以下訊息:
(一)報名資格如下:
1、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2、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3、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3年會考數學非選閱卷工作。
4、不限閱卷經驗,惟具會考數學非選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
(二)欲參與培訓教師於112年8月28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該校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chen7624@rcpet.ntnu.edu.tw。並電洽陳先生((02)7749-8576)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三)請貴校核予本案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2次培訓會並協助課務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