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附表,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25995A號令修正發布。本案電子檔案得於本署網站法令規章/行政規則下載,網址:https://www.k12ea.gov.tw/Tw/。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3-03-0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人員自由報名研習班別下一篇文章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2023年全國雙語創意貼圖創作競賽計畫」原函及計畫。相關內容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測模擬考-詳細範圍表 請自行下載2023-07-27轉知「110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有意參加者請洽-生輔組。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