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附表,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25995A號令修正發布。本案電子檔案得於本署網站法令規章/行政規則下載,網址:https://www.k12ea.gov.tw/Tw/。 瀏覽次數: 234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3-03-0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人員自由報名研習班別下一篇文章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2023年全國雙語創意貼圖創作競賽計畫」原函及計畫。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3名辦理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相關業務2026-03-2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供語料庫工具(Sketch Engine)開放教師申請使用。202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