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供應中央政府機關地籍資料實施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0013074a00_DI下載0013074a00_attch2下載0013074a00_attch1下載 瀏覽次數: 80Post author:hlvs606Post published:2023-02-08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未分類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實施計畫」及「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實施計畫」。下一篇文章(重要)111 學年度第2學期 第8節課業輔導實施計畫相關內容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專車路線表及注意事項2023-08-25112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獎章授獎辦法及推薦表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