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及海報,敬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126179A號函辦理。二、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 瀏覽次數: 152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2-3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停車場法增訂及修正條文下一篇文章111學年度綜合高中一年級開設學程公告相關內容教育部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與司法院合作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前進校園活動種子教師2.0培訓營」,敬邀本校教師參加。2022-06-15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2023-12-13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