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及海報,敬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126179A號函辦理。二、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2-3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停車場法增訂及修正條文下一篇文章111學年度綜合高中一年級開設學程公告相關內容為預祝全體教師教師節快樂,教育部委託拍攝之敬師微電影《老師:一直陪伴在我們身邊的您》已上線,轉知全體教師觀賞。2024-09-23國教署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