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及海報,敬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126179A號函辦理。二、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 瀏覽次數: 74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2-3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停車場法增訂及修正條文下一篇文章111學年度綜合高中一年級開設學程公告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補助「114下半年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教師參加本土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報名費」相關事宜2025-11-2110月20-21日辦理高三 四技二專統測 第一次模擬考,請同學認真準備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