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3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及海報,敬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126179A號函辦理。二、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 瀏覽次數: 115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12-3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停車場法增訂及修正條文下一篇文章111學年度綜合高中一年級開設學程公告相關內容公告-如符合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得依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改敘。2025-10-01轉知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及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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