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規定辦理1130927-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下載人總處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10-0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3年度週休二日森林生態及單身聯誼活動下一篇文章轉知內政部警政署「113年下半年幸福波麗士」單身聯誼活動相關內容(轉知)有關112年國中教育會考辦理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培訓,鼓勵本校教師報名。2022-08-11轉知-有關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