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段考試科目時間表 (1123更正版)

1.自行測驗科目請自行隨堂測試,且將試卷及電腦成績表簽名擲交教務處。本次考試科目之試題卷請於11月16日(星期三)下班前交教務處,請註明考幾,以方便製卷彙整。逾期交卷者請自行列印全班考卷,數量為班級人數+3份,感謝配合。

2.請監考教師於考試前三分鐘到達教務處領取考卷。

3.請相關任課教師提供素養導向命題卷。

4.試畢請老師務必公布答案、檢討考卷,以免學生對成績有疑慮,造成誤會。

5.紅色字體為修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