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有關修訂「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及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內容第2次修正案。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10月7日府教社字第1110151286號函及111年10月7日府教社字第1110152980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修訂内容請參閱摘要及實施要點(如附件)。

三、競賽內容已完成第2次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等3項目,已公告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1.eduweb.tw),另原住民族語朗讀命題修正亦公告於「朗聲四起」網站(https://alr.alcd.center/lobby),請逕自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