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學年度起分科測驗納入「數學乙」考科一案,詳如說明。說明:一、依據本會111年6月6日第9屆常務委員會第6次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會於105學年度第1次會員大會(106.03.29)通過111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中,分科測驗考試科目包括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七科。三、基於大學專業課程銜接及選才之需求,經本會第9屆常務委員會第6次會議決議,自114學年度起分科測驗納入「數學乙」考科。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8-19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業已公告於本(111)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下一篇文章公告進修部111學年免試續招錄取名單相關內容關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2022-08-11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