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後「雲林縣111年全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請參閱。說明:一、依據本府111年5月19日府教社一字第1112425031號函(諒達)續辦。二、配合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員注意事項」修正,主要內容如下:(一)原規定國語朗讀各組競賽員限攜帶字典、辭典及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其中國語朗讀教師組及社會組修改為限攜帶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不得攜帶字典、辭典)。(二)第6點2款第5目之9情境式演說刪除「競賽員在詢答時如未能回答或回答時間不足,均不予扣分」之文字。實施要點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8-10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靜宜大學英國語文學系將舉辦「2022第八屆靜宜盃全國高中英語簡報競賽」,歡迎本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本校111學年度第3次教師甄選,111年8月10日第二階段報名情形:相關內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英語學系辦理「112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語文思辨簡報比賽」,鼓勵師生踴躍參與。2023-08-21臺南第一高級中學舉辦「第20屆竹園岡全國高中職學生流音大賽」及「第17屆竹園岡全國高中職學生流舞大賽」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