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業經教育部於111年5月31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0767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1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0767B號函辦理。

二、案內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