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業經教育部於111年5月31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0767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1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0767B號函辦理。二、案內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下載。教育部令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6-16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年度獎勵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績優圖書館及推動閱讀優秀教師,報名截止收件日延期至111年7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下一篇文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Cool English 普技高旅遊英聽高手』活動辦法」1份,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相關內容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112年第13屆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書2023-10-11臺北市112 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簡章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