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公路總局111年清明連續假期搭乘公路公共運輸優惠案 瀏覽次數: 221Post author:hlvs606Post published:2022-03-28Post category:宣導資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條之1,行政院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下一篇文章轉知臺灣易讀參考指南相關內容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理「《後來的我們:鐵窗下的每一天》台中場次」2024-04-17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理「跨•1624:世界島臺灣國際特展」,請鼓勵本校師生參觀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