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條之1,行政院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4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024757號函轉行政院111年3月8日院臺交字第1110005713B號函、交通部111年2月23日交路字第1110005325號函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3條規定辦理。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宣導資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疫情齲緩,健康添氟─口腔健康打卡保衛戰」活動,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轉知 公路總局111年清明連續假期搭乘公路公共運輸優惠案相關內容海洋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AIT/K)國際合作舉辦 「2021臺灣海洋治理國際研討會」線上視訊活動2021-08-18大陸委員會委託中華青年創新網絡協會辦理「113年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營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