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條之1,行政院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4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024757號函轉行政院111年3月8日院臺交字第1110005713B號函、交通部111年2月23日交路字第1110005325號函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3條規定辦理。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宣導資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疫情齲緩,健康添氟─口腔健康打卡保衛戰」活動,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轉知 公路總局111年清明連續假期搭乘公路公共運輸優惠案相關內容佛光大學校傳播學系於114年5月18日(日)台北NU ZONE展演空間 辦理「2025佛光大學傳播學系 無敵新星演唱會」,敬請 協助公告踴躍參加2025-04-24國立東華大學「第25屆東華奇萊文學獎」徵文簡章及宣傳海報各乙份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