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條之1,行政院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4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024757號函轉行政院111年3月8日院臺交字第1110005713B號函、交通部111年2月23日交路字第1110005325號函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3條規定辦理。 瀏覽次數: 60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2-03-18Post category:宣導資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疫情齲緩,健康添氟─口腔健康打卡保衛戰」活動,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轉知 公路總局111年清明連續假期搭乘公路公共運輸優惠案相關內容【函轉】教育部「113-115年臺灣台語卡通、動畫字幕製作及 配音工作計畫」114年成果一案,請師生參採運用2025-11-17轉知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主辦第六屆「十大傑出青少年及兒童獎」選拔活動,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