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5日(二)止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加強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公文製作下載 瀏覽次數: 85Post author:健康中心Post published:2022-03-25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學生訊息 / 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下一篇文章教育部「教育部遴選學生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奥林匹亞競賽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2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2663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相關內容10月18日早上山線(甲1區)路線調整2024-10-17轉知114年臺南市青少年性傳染病防治衛教徵稿比賽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