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第10條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0年12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111441號令公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函-1下載教育部-書函-5下載內政部-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2-3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設計思考跨領域人才培育苗圃A類鋪植型苗圃計畫-初階種子教師工作坊」下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1年進用約僱人員甄選簡章相關內容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該條例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2022-03-0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後疫情時代技職教育之發展與挑戰國際研討會」,鼓勵教師投稿。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