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第4條附表1,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42797A號令修正發布。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第四條附表一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123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1-12-03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向學生收取代收代辦費用審議委員會會議」提案下一篇文章轉知~110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教學教案設計甄選活動頒獎暨課程研討觀摩發表會相關內容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7點及「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2022-04-01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辦理112學年度媒體素養創新教案徵選比賽實施計畫,鼓勵師生報名參加。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