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5條第4款、第6條第5款及第7條第4款等規定,以經歷認定職系專長之案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函下載教育部-書函-2下載銓敘部令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1-1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0第七節英聽測驗答案下一篇文章110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法令說明會相關內容114年高三升學管道,學習歷程資料檢視或疑義處理事項說明。2025-04-01轉知國教署辦理「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請符合條件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