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5條第4款、第6條第5款及第7條第4款等規定,以經歷認定職系專長之案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函下載教育部-書函-2下載銓敘部令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1-1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0第七節英聽測驗答案下一篇文章110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法令說明會相關內容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111學年招生報名訊息2021-11-10親職座談會時程表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