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採購、器材維修、財產管理、校舍管理、場地借用管理、營繕工程、安全防護等工作

一.財產管理 
1.財產分類編號之登記、保管、清點及造冊。
2.財產毀損清理、報廢變賣之處理。
3.其他財管業務相關事項。

.物品管理 
1.消耗性與非消耗性物品之判定。
2.物品保管、使用登記。
3.物品採購


三.校舍管理 
1.校舍維護。
2.校舍水電使用管理。
3.環境衛生管理。
4.其他校舍管理事項。

四.安全防護 
1.預防災害各項措施及演練。
2.管理學校守衛及消防事項。
3.災害發生搶救與辦理善後諸事宜 。

五、集會場所 
1.集會場所管理辦法之擬定。
2.場地借用及善後維護之管理。

六、服務員管理 
1.擬定服務員管理辦法。
2.服務員之僱免、待遇、保險,退撫等事宜。
3.服務員工作之分配、技能之訓練與督導考核。
4.服務員差假管理及加班費之請領。

七、修繕工程 
1.擬定營繕工程計劃。
2.預算編擬及申請事項。
3.招標比價訂約事項。
4.監督修繕工程。
5.驗收修繕工程事項。 

八、民防 
1.防空、防護設備之籌畫與維護。
2.辦理工程防護業務。
3.民防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