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7740A號令修正發布,請自行上網參閱。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瀏覽次數: 233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1-10-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校園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2021職創生活節活動,歡迎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醒吾學校辦理「2021全國高中職校專題實作或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英語簡報競賽」邀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相關內容公告符合參加本校總務處約僱人員甄選名單2022-01-06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舉辦「電腦軟體應用乙級證照輔導班」202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