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10月25日令修正發布國教署函下載教育部令-1下載教育部-函-1下載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一點、第二點修正規定下載 瀏覽次數: 18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0-2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0年資安評量,請全校教職員工於10/30之前完成,並至教務處簽名下一篇文章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相關內容輔導室04月份舉辦「家庭教育電影影展」錄取名單公告,請錄取同學於115年04月08日(三)下午第七節至螺陽樓二樓的團體諮商室參加活動。2026-04-02轉知:文化部辦理「第44次中小學生讀物選介」網路有獎徵答活動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