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有意參加者請洽-生輔組。

一、依據國教署署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委請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辦理,實施計畫相關訊息如次:

(一)日期:

1、中區: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

2、南二區: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3、北區:110年12月7日(星期二)。

4、南一區:110年12月22日(星期三)。

(二)地點:(以實際招標為準)

1、中區:中、彰、投地區(待招標)。

2、南二區:高雄、屏東地區(待招標)。

3、北區:桃、竹、苗地區(待招標)。

4、南一區:嘉義、台南地區(待招標)。

(三)參加對象:

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含特殊教育學校):

(1)北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連江縣及金門縣。

(2)中區: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

(3)南一區:嘉義市、嘉義縣及臺南市。

(4)南二區: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5)上述各區之各校務必薦派導師1名(以擔任群(科)導師、級導師為優先,不含薦派實習老師),以報名優先順序錄取60名,每校先以錄取1名為原則,如尚有缺額,依序遞補。

2、本署業管及行政支援人員

3、承辦學校工作人員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11月4日(星期四)12時止,請洽生輔組。線上報名人數上限60人,以報名先後順序審核錄取,如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另行通知備取人員進行遞補。

三、為落實防疫,報名參加研習之人員,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皆需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若未符合者請攜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前往與會。

四、研習當日用餐皆以便當為主,並運用防疫隔板以維持社交距離用餐,不得併桌共食,用餐期間嚴禁交談。

五、參加人員惠請學校核給公(差)假,並依本權責核予課務排代,其往返差旅費由服務單位按相關規定報支。

六、依學校所在縣(市)分區報名;如有特殊跨區報名需求,請由學校正式函報敘明原因。

七、奉派出席人員請務必全程參與,本計畫如有未竟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