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 教育部 1 10 年 5 月 1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 100063489 號函辦理。
二、目的:
1.協助普通班教師與相關人員認識視障生身心特性與教育需求
2.增進普通班教師指導視障生學習與生活適應知能
3.培養視覺障礙有關人員視障服務專長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五、上課時間 1 10 年 10 月 1 6 日~ 1 2 月 12 日 (第 1 階段)
111年 3 月 1 2 日~ 5 月 2 2 日 第 2 階段 暫訂
六、上課地點: 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教室待錄取名單一併公告台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 336 號
七、參加人員: 正取 20 名,若未超過 10 人,則不開班 ,並備取 5 名
1.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 現職 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 優先
2.特教合格教師( 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 20 專精學分班
3.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4.大學現職資源教室 專職 人員
5.視障生家長
6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
7特殊教育實習老師
報名方式:
1.採傳真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名額已滿 ,將以參加人員之 1 4 項為優先錄取 。 開課當日, 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若原先已報名 及錄取 本 視障 學分班 卻 無故 未報 到者 為 不予 錄取 。
2.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視障生, 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 。
3.請於 10 月 5 日( 二 )前 傳真,傳真: 06 2137944 ,確定名單於 10 月 6 日公佈 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網頁 http://www2.nutn.edu.tw/vhc/ 。
4若有任何疑問請電: 06 2138354 陳可華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