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宣導」動態才藝競賽實施計畫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為確保學生安全,避免群聚感染之風險,故原訂110年9月23日假虎尾高中辦理動態才藝競賽,實施方式變更如下:
(一)請各校將表演內容拍攝為5~8分鐘之短片,不足5分鐘,
每30秒扣總平均分數1分;超過8分鐘,每逾30秒扣總平均分數1分,表演時間逾10分鐘視同棄權不予給分。
(二)拍攝表演短片時需避免畫面歪斜,表演音樂或音效需清晰無雜音,拍攝完成後請將檔案燒錄為光碟或儲存於USB隨身碟併同表演人員名冊繳交至校外會彙整。
(三)繳件日期至1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