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本部於115年6月18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56601335A號公告,並自115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自動草稿 瀏覽次數: 221Post author:健康中心Post published:2026-06-26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勿勾選)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注意事項下一篇文章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正、備取人員錄取名單及報到事宜相關內容台灣癲癇醫學會辦理第21屆「人間有情-關懷癲癇徵文比賽」活動2024-05-27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演藝事業系舉辦「CT STAR DANCE 城市之星街舞大賽」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