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技術改良與創新實作」範疇的設計思考面向說明如下:(一)、智慧化農業管理與輔助系統:運用感測器、物聯網(IoT)、人工智慧(AI)或相關數位技術,開發農業環境監測、生產管理、數據分析或決策輔助系統,以提升管理效率、精準度與自動化程度。(二)、農業機具創新設計:針對農業生產或作業流程需求,設計具輕量化、自動化或多功能特性的農業機具或設備,以提升作業效率、降低人力負擔或改善作業方式。(三)、農業輔具產品開發:設計或改良農業輔具,如中高齡農民操作輔具、作業安全防護設備或特定作物操作工具,以提升操作便利性、安全性及使用友善度。(四)、農業技術推廣與學習應用設計:開發農業知識傳遞、技術推廣或體驗學習相關工具、裝置或系統,如互動式教學工具、模擬系統或體驗式學習應用,以促進知識普及及青年投入農業領域。(五)、其他農業創新科技應用:不屬上述類別,但能回應現場需求並結合科技或創新設計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之作品。本次競賽分為初審與決賽兩階段。通過資格審查之團隊將參加「提案深化工作坊」,包含提案與簡報輔導、產品與視覺設計、實體製作技術體驗(雷射切割與 3D 列印)、成果包裝與展示製作,以及簡報技巧與智慧財產權基礎課程,協助深化作品構想與提升完整性、實作應用性及創新特色。
參賽資格
一、參賽資格與對象
(一)、團隊組成:本競賽採團隊報名,每隊應由至少 2 名(含)以上年滿 15 歲之自然人組成,且每人限報名一隊。(二)、青年比例:為鼓勵青年創意發想,團隊內 15 至 29 歲(含)之青年比例須達 50%(含)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年齡認定基準)(三)、國籍規範:外籍人士得參與競賽,惟須搭配本國人組隊,且本國籍成員比例須達 50%(含)以上。(四)、隊長職責:每隊須指派 1 名隊長作為聯絡窗口,負責與主辦及執行單位聯繫、確認參賽繳交文件、活動流程、頒獎展出及競賽相關事宜。
二、參賽作品規範
(一)、作品完成度:參賽作品須為參賽團隊依其繳交企劃內容自行研發且具備實際完成度之實體作品。(二)、展示要求:實體作品應具備明確功能,並能於決賽評選或指定展示空間中清楚呈現其主要功能、結構或操作方式,且須具備足以支應評選與現場觀摩之完成度與展示規模。凡僅止於概念構想、設計圖稿、示意模型、臨時拼裝物件,或僅為純軟體形式而未具實體成果者,視為不符實體作品要件;經評選委員認定不符者,主辦及執行單位得不予納入評選或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三)、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須保證原創且未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公開販售、募資,或於任何媒體、出版物公開展示或發表;同時未曾於其他競賽獲獎、進入量產,或屬企業研發產品。若經查證違反規定,主辦及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撤銷獎勵或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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