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114年11月21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9019號令修正發布。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8077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28077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8077_senddoc1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8077_senddoc1_Attach3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8077_senddoc1_Attach4下載 瀏覽次數: 6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12-0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6~2028年「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下一篇文章115年資深優良教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如有符合資格之教師,未列入下列名單之人員,請於本(114)年12月22日下班前,檢具證明逕洽人事室補列,請查照。相關內容轉知: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2024-06-12轉知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3年度各項自我成長研習活動,報名日期自113年5月22日起至113年5月28日截止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