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 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來文本文_A09000000E_1140107916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0107916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0107916_senddoc1_Attach2下載 瀏覽次數: 17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10-1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保訓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下一篇文章公告-115年度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案。相關內容「化粧療法師資培訓研習營」2022-02-21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