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114年6月24日以觀企字第11420004811號令修正發布「政府機關優良觀光人員獎勵要點」第2點、第2點之1、第7點及第4點附表,並自同年月日生效。114.6.24交通部觀光署令下載114.6.24交通部觀光署函下載114.6.25教育部書函下載114.6.26國教署函-1下載政府機關優良觀光人員獎勵要點修正規定下載政府機關優良觀光人員獎勵要點第2.2-1.7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政府機關優良觀光人員獎勵要點第4點修正規定附表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6-26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徵求啟事。下一篇文章本校114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成績公告相關內容「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令訂定發布2022-01-2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112年7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