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9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27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9下載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5-06-1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2025淨零轉型產官學高峰論壇下一篇文章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與SSE矽石國際認證、亞德國際共同舉辦2025數位攝影科技趨勢暨Photography攝影國際認證體驗營研習相關內容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所稱「公職」,不包括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2022-09-05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