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2025-02-08T155732.367下載A09000000E_1140013108_senddoc1_Attach1下載 瀏覽次數: 11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2-08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等資料下一篇文章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相關內容函轉外交部代辦「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修正)業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簽署共同供應契約2023-07-1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增能課程」,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2022-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