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 點附件2一、依據教育部114.4.28臺教會(三)字第1144400283B號函辦理。二、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來文本文_1下載來文附件_3下載 瀏覽次數: 85Post author:主計室Post published:2025-05-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轉知本校教師參閱。下一篇文章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主辦「2025衛武營青少年戲劇營」相關內容轉知: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縣114年兒少保護及性暴力防治守護行動計畫─兒少保護講座及性暴力防治影展活動」,詳如附件,敬請參閱。2025-08-19轉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研討會【性別教育on air : 多元時空正發聲】之活動資訊,詳如附件,敬請參閱。20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