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 點附件2一、依據教育部114.4.28臺教會(三)字第1144400283B號函辦理。二、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來文本文_1下載來文附件_3下載 瀏覽次數: 32Post author:主計室Post published:2025-05-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轉知本校教師參閱。下一篇文章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主辦「2025衛武營青少年戲劇營」相關內容國立政治大學教師研習中心執行教育部補助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簡章資訊,目前尚有報名名額,請本校教師踴躍報名。2025-05-20教育部「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2條、第3條、第16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76388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2022-07-05
教育部「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2條、第3條、第16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76388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202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