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1131230-銓敘部函-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 瀏覽次數: 23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1-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雲林縣政府114年「記憶雲林解鎖愛情」未婚公教員工環境教育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03日止下一篇文章轉知虎尾科技大學114年傑出校友舉薦辦法暨推薦表相關內容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合辦「政策創新學分班」並提供免費名額一案2023-12-26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制定公布之「最低工資法」,業經行政院令,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