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1131230-銓敘部函-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 瀏覽次數: 11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1-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雲林縣政府114年「記憶雲林解鎖愛情」未婚公教員工環境教育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03日止下一篇文章轉知虎尾科技大學114年傑出校友舉薦辦法暨推薦表相關內容公告-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2026-02-0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教學增能實施計畫第10梯次增能研習(閩南語文)」1份,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