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1131230-銓敘部函-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 瀏覽次數: 1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1-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雲林縣政府114年「記憶雲林解鎖愛情」未婚公教員工環境教育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03日止下一篇文章轉知虎尾科技大學114年傑出校友舉薦辦法暨推薦表相關內容國立屏東大學辦理112年「營造族語文教育學習環境」徵件活動,鼓勵報名投稿。2023-08-17教育部「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計畫書1份,鼓勵同仁踴躍參加。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