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1131230-銓敘部函-1140116-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未請畢相關假別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下載 瀏覽次數: 14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1-20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雲林縣政府114年「記憶雲林解鎖愛情」未婚公教員工環境教育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03日止下一篇文章轉知虎尾科技大學114年傑出校友舉薦辦法暨推薦表相關內容【轉知】中央研究院115年「知識饗宴-王世杰院長科普講座」2026-03-05花蓮縣政府與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辦理「2022邁客盃─運算思維與創意設計大賽簡章」。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