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宣導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應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查本校公務員(含兼行政職之教師)皆屬簡任第10職等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人員,依規定應於預定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5個工作日前,向所屬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可進入大陸地區。1131230-內政部宣導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應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下載1131220-內政部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1-0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農曆年前畜保科實習產品販售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優良教案徵選實施計畫」1份,請本校人員踴躍報名參加相關內容臺北城市科技大學-2023 COOL酷酷比-城市˙一鷺全國大專校院暨高中職創新創業及創意行銷競賽活動2023-01-12中華數學協會舉辦 「第58屆全國奧林匹克數學團體競賽」,鼓勵學生報名參加。2023-09-05